打工仔加班是常事,但有公司要員工加班前預早申請,但不是為了補回加班費,竟然是為計公司用了多少電,部門主管為節省電費開支,更要求員工回家再做,變相等於回家工作。
有網民在facebook專頁「奴工處」投稿,指公司要求8時後加班的話,員工要當天提早申請。但網民透露公司只是為了要計算加班而增加的電費,方便檢討。同時,這項政策也為了方便人事部職員為負責鎖門的同事計算補鐘。投稿者表示,為了節省電費開支,上司會叫下屬回家再做剩餘的工作。
帖文引起不少網民討論,有網民批評回家繼續工作的做法,「返到屋企當然係休息點會有人做野」,也有網民留言指如此無良的老闆簡直是奇聞,不過亦有網民就讚該名上司好人,指他起碼教了員工如何應付這種無良政策。
資料來源:星島日報